生产销售劣药胃康灵胶囊
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被处罚没款21万余元
近日,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信息,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胃康灵胶囊及未按照GMP规定组织生产药品被开罚单,罚没款共计21万余元。
据介绍,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胃康灵胶囊,违规添加白芍药材原粉,按劣药论处,且未按照GMP规定组织生产药品。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、第七十八条的规定,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GMP的行为给予警告;对其生产销售的劣药胃康灵胶囊没收召回;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1607.5元;处以罚款184000元。以上罚没款共计215607.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