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去年9月,我们通过劳动仲裁与海口国宾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,并经过法院终审判决,公司依法向我们失业人员赔偿经济补偿金,可判决都快过去两个月了,我们迟迟拿不到补偿金,且找不到相关负责人。”12月27日,海口市民吴女士反映。
吴女士告诉记者,她在国宾酒店工作了15年,去年5月起,该酒店因股东更换,便将原本处于前台接待岗的吴女士调岗至酒店后勤部,安排其搬运建筑垃圾。吴女士说,在后勤部干了3个月后,7名员工以“国宾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安排劳动任务”等理由,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,要求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,并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金。劳动部门依法仲裁,要求国宾公司按规定及时与相关员工办理离职手续,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,并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。
此后,国宾公司对仲裁结果提出异议,双方经过法院二审后,终审判决维持劳动仲裁结果。“终审判决已经出来快一个多月了,我们一直联系此前公司的负责人,要求他们执行判决结果,但一直联系不上人。”吴女士说,如今她想要到民政部门申领失业金,但该公司没有及时为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,导致她无法领取失业金。
27日上午,国宾酒店一办公人员表示,公司去年将该酒店租给他们运营,原来的国宾公司相关负责人都已解散不知去处。随后,吴女士多次拨打此前负责人的联系电话,该电话显示为关机无法接通状态。“国宾公司的股东换了,我们也曾去找过新股东,但他们让我们找原公司的负责人解决问题。”吴女士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