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谎称客户需要平板电脑,她与商家订购了150台平板电脑,诈骗涉案174000元。近日,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决此案,以诈骗罪判处唐某英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35000元。
唐某英原为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职员。2018年12月6日,唐某英持一份合同到海口DC城某柜台,向被害单位海口某丰科技有限公司谎称,海口中某文化公司要采购150台平板电脑,她无货供应,她想从某丰公司拿电脑进行转卖。同月11日,某丰公司交货,该批电脑被唐某英发往深圳。
中某公司未订购过150台平板电脑,涉案电脑价值174000元。2019年6月22日,唐某英到案。